2018年6月5日下午,新闵律师事务所主任江净律师应邀参加闵行区召开的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会暨全国道德模范王海滨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本次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文明委第一副主任倪耀明主持,区委书记、区文明委主任朱芝松出席并讲话。区文明委全体成员,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分管领导等一百余人参加会议。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闵行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启动年,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市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要求,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为契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统揽,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升市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建设生态宜居现代化主城区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提供有力的精神力量。
会议首项议程为开展闵行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会,主要围绕进一步贯彻落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推动闵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的主题进行交流发言。会上,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区文明委副主任刘世军传达了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大会精神并部署2018年文明创建工作,区委副书记、区文明委常委副主任于勇通报闵行区荣获全国、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名单,团区委、区绿容局、古美路街道分管领导进行交流发言。最后,区委书记、区文明委主任朱芝松进行总结发言。会议第二项议程为开展王海滨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主要介绍了王海滨同志的事迹概况,并由五名报告团成员作事迹报告,最后由青年志愿者代表向王海滨同志献花。
会上,江净律师为队长的闵行区“可爱的闵行人”志愿服务队荣获“2016-2017年度上海市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称号,志愿服务队副队长刘显保荣获“上海市优秀志愿者”称号,队员周取红荣获“上海市志愿服务优秀组织者”称号。会议还对江净律师带领的“可爱的闵行人”志愿服务队做出的突出贡献进行了表彰,并肯定了志愿队持续开展便民服务“大蓬车”进社区活动,引领全体闵行人积极为闵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争光添彩,值得学习和发扬。
新闵律师应邀参加2018年闵行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会 暨全国道德模范王海滨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论文《律师信访ADR五全机制的探索与实践》 入选 《第十届中国律师论坛精选论文集》
经批准,第十届中国律师论坛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深圳市律师协会承办,于2018年1月7日至8日在深圳举办,会期一天半,本届论坛主题为《律师法》修改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江净律师受邀参会。围绕该届论坛主题,主办单位公开征集了近五百篇论文,经过严格删选,由江净律师、陆俐莎律师所撰写的《律师信访ADR五全机制的探索与实践》被收录入《第十届中国律师论坛精选论文集》中。
论文《律师信访ADR五全机制的探索与实践》主要围绕着律师信访ADR的依据及律师信访ADR的“五全机制”两大部分展开论述,对于上海市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和信访矛盾预防和化解具有示范性意义。
新闵律师应邀访问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2018年6月12日下午,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江净主任、张云鹍律师受邀前往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参观学习并进行座谈交流。座谈会议主要围绕新闵所和兴业所各自的发展历程、业务特色等内容以及双方的未来合作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友好的交流和探讨。宁夏律师协会会长、兴业所名誉主任祖贵洲律师,银川律师协会副会长、兴业所主任柳向阳律师,以及兴业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管理团队等列席了会议。
兴业所成立于1993年,目前已发展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规模较大、服务范围广泛、专业化突出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2010年10月份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光荣称号,2015年被香港LEGALBAND评选为“宁夏商事法”领先律所,2017年11月加盟被钱伯斯评定为中国地区最具有价值的唯一律所联盟—-中世律所联盟。事务所具有“破产管理人”、“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中介机构会员”、“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服务商会员”等资格。
座谈会上,柳向阳律师首先向新闵所律师代表介绍了兴业所的律所规模、荣誉业绩以及未来发展目标等内容,尤其强调了兴业所业务涉及民事、经济(商事)、刑事等广泛的领域,并以金融、公司、证券、投融资、资产重组、房地产、商务合同等商事业务为专长。随后,江净律师就新闵所的发展历程、业务特色以及未来规划和发展战略等内容向兴业所律师代表也进行了交流介绍。经过充分地沟通、讨论,会议双方都热切地表达了未来两所之间互相学习、加强交流的合作意向。
会后,兴业所主任柳向阳律师、名誉主任祖贵洲律师等带领江净律师、张云鹍律师参观了办公场所等,并赠送礼品。新闵所律师此次宁夏访问之行在双方和谐友好的气氛中圆满结束,律师代表们均表示受益匪浅。同时,也期待新闵所在未来能与兴业所开展更多的交流合作,互相学习,共同发展。
新闵律师应邀参加2018年闵行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会 暨全国道德模范王海滨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2018年6月5日下午,新闵律师事务所主任江净律师应邀参加闵行区召开的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会暨全国道德模范王海滨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本次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文明委第一副主任倪耀明主持,区委书记、区文明委主任朱芝松出席并讲话。区文明委全体成员,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分管领导等一百余人参加会议。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闵行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启动年,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市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要求,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为契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统揽,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升市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建设生态宜居现代化主城区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提供有力的精神力量。
会议首项议程为开展闵行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会,主要围绕进一步贯彻落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推动闵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的主题进行交流发言。会上,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区文明委副主任刘世军传达了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大会精神并部署2018年文明创建工作,区委副书记、区文明委常委副主任于勇通报闵行区荣获全国、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名单,团区委、区绿容局、古美路街道分管领导进行交流发言。最后,区委书记、区文明委主任朱芝松进行总结发言。会议第二项议程为开展王海滨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主要介绍了王海滨同志的事迹概况,并由五名报告团成员作事迹报告,最后由青年志愿者代表向王海滨同志献花。
会上,江净律师为队长的闵行区“可爱的闵行人”志愿服务队荣获“2016-2017年度上海市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称号,志愿服务队副队长刘显保荣获“上海市优秀志愿者”称号,队员周取红荣获“上海市志愿服务优秀组织者”称号。会议还对江净律师带领的“可爱的闵行人”志愿服务队做出的突出贡献进行了表彰,并肯定了志愿队持续开展便民服务“大蓬车”进社区活动,引领全体闵行人积极为闵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争光添彩,值得学习和发扬。
市司法局来新闵所专题调研民非组织参与刑辩全覆试点的建议
今日,上海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傅忠伟,上海市律管处副处长禹潇等一行5人来新闵所就新闵律师人民来信提出的发挥民非组织法律援助平台参与刑辩全覆盖试点补充作用进行专题调研。
傅忠伟处长、禹潇副处长等一行实地走访参观了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新闵调解事务所及上海江净法律援助工作室,并就民非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及刑辩全覆盖工作进行了专题研讨。会上,新闵所主任江净律师以《党建引领`三融合’,创建模式`三位一体‘,化解矛盾`三进驻’,源头治理`五全机制’》为题介绍了新闵律师所、新闵调解所和法援工作室三体一体提供法律服务、调解服务和法援服务,重点介绍了法援工作室设立和性质、服务对象与内容,经费来源与保障,机构特点与优势。
傅忠伟处长、禹潇副处长们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并与在座江净律师、张晟律师等代表互动交流,对新闵所三位一体实施社会公益活动,承担社会责任和对社会贡献表示认可,对律师参与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的方式表示肯定。
傅忠伟处长说,市司法局十分重视新闵律师的人民来信,陆局长专门在来信上作为重要批示。傅处指出,一直以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在两高两部发表刑事案件全覆盖以后,据统计上海市在一月份至四月份仅刑事援助案件就接近10000起,与去年相比案件数增长180%,其中闵行区增长幅度更为突出。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团体包括民非组织是一个很好的补充。如何充分发挥民非组织在法律援助中的作用,及如何规范民非组织在法律援助中的行为值得进一步思考与探讨。
禹潇副处长对新闵所多年以来在律师调解和法援工作中用心付出和探索精神表示认可,并将调研情况整理后向市司法局主要领导汇报。
市司法局信访办主任莅临新闵所就律师参与信访矛盾“案清事明”、“止新化旧”进行调研
2018年4月20日下午2点,上海市司法局信访办信访办主任曹家侃、陈颖莅临新闵律师事务所和新闵调解事务所就律师参与信访矛盾“案清事明”、“止新化旧”进行调研。
曹家侃主任参观了新闵调解事务所、新闵律师事务所的接待室、会议室,并翻阅了新闵所历年来参与化解群体性信访矛盾经典案例的案卷和法律意见书,新闵所主任江净律师简要介绍了新闵调解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和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的主要工作。
在双方座谈交流会上,江净律师以《党建引领“三融合”,化解矛盾“三进驻”》为题,介绍了新闵所探索党建与新闵文化建设相融合、党建与文明单位创建相融合、党建与业务开拓和日常管理相融合的理念和新闵所进驻信访基地、进驻两拆基地、进驻基层社区,预防化解信访矛盾,力促“案清事明”、“止新化旧”的实践经验。
曹家侃主任对市司法局信访办在日常工作中的常见信访事项作了简单介绍,并指出律师参与司法行政机关的信访工作,发挥律师的职业优势和作为第三方的力量,能够促进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公信力。
最后,曹家侃主任和江净律师就部分典型信访案件的处理经验进行了总结和交流。
新闵律师应邀参加2018年区政府二季度全体(扩大)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4月10日,闵行区政府召开2018年二季度全体(扩大)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区领导倪耀明、曹扶生、沈军、杨德妹、吴斌、吴志宏等出席。
区政府各委、办、局行政主要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行政主要负责人,各区属公司主要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区政府法律顾问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主任江净律师、副主任薛丽蓉律师也受邀参加此次会议。
马嫄媛律师受聘成为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执法监督员
2018年3月16日,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举行了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及工作座谈会,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马嫄媛被聘为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的执法监督员并应邀参加了座谈会。
本次活动的目的在于践行司法体制改革关于深化狱务公开,推动“治本安全观”等各项措施顺利实施。
在聘任仪式上,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的领导为新任执法监督员颁发了聘书。新任执法监督员听取了未成年犯管教所执法执纪工作情况报告,观看了工作专题宣传片,并深入监区,实地查看了未成犯学习、劳动、生活的现场。未成年犯管教所崭新的监区面貌、严密的安防措施、规范的执法现场、民警的敬业精神给执法监督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表示要发挥好监督、宣传、联络作用,向社会宣传未管所工作的真实情况,及时化解一些社会上的片面认识,让社会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管教所工作,履行好执法执纪监督员的职责。
附: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简介
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未管所)始建于1953年11月5日,原名上海市少年犯管教所,2007年1月18日改为现名。未管所历经9次搬迁,现所址位于本市松江区泗泾镇,是集校园式和园林式为一体的充满人性化的教育矫正场所,是上海市监狱系统对外开放单位。
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是上海市唯一的对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执行刑罚的国家机关。六十多年来,未管所发扬“忠诚、挚爱、智慧、卓越”的未管精神,坚持“建设全国一流品牌未管所”的定位,扎实推进现代警务机制建设,积极构建集执法文化与监禁文化为一体的未管特色文化,深入探索行刑矫治个别化,在矫治未成年犯中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六十多年来,近4万名违法犯罪青少年从失足的迷途中被引领出来,成为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守法公民。他们重返社会后,有的跨进了高等院校的大门,有的成为了私营企业家,有的为抢救国家财产献出了生命,被国家民政部追认为烈士。
残证申领流程之再探讨 新闵律师应邀参加调研会
2018年3月27日,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维权处姚建虹处长一行三人至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对上海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进行调研,闵行区残联党委书记刘家才、区残联执行理事会袁家勤理事长、张乐海副理事长、何俊锋副理事长等区残联领导及新闵律师事务所江净律师、黄彩虹律师、蒋艳律师到会参与探讨。
会议中,区残联领导向姚处长介绍了闵行区残联关于本次残疾人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申请过程提出的设想,并就申领流程提出了多种方案制作流程图,确保降低残疾证申请人的时间与精力,提高行政机关提供行政审批服务的效率。参会人员就残疾人证审批流程中的注意细节各抒己见,研讨会在热烈而和谐的氛围中结束,新闵所将进一步参与该细则的具体评定与审批流程修改工作,多角度多层面保障细则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薛丽蓉律师受聘为市政府合作交流办法律顾问
为贯彻中央精神,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7年11月20日,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法律顾问选聘公告》,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法律顾问。
作为一名已有20余年党龄的老党员和具有十几年丰富从业经验的律师,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薛丽蓉律师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号召,参与了本次公开选聘。
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法律顾问选聘小组按照既定程序,结合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职能和相关工作内容进行差额投票,并报市政府相关部门审定后,薛丽蓉律师从33名优秀律师中脱颖而出,与其他三位律师共同被选聘为市政府合作交流办法律顾问。
2018年2月27日,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举行政府法律顾问受聘仪式,市合作交流办主任姚海,市合作交流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潘晓岗出席仪式并为四位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
受聘仪式后,召开了首次法务咨询会,各位法律顾问与党办秘书处、宣传处、政策法规处、区域合作处、企业服务处、对口支援一处、对口支援二处、联络处和信息处负责同志进行座谈,围绕当前重点工作和法律事务需求开展咨询与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