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Sep 2019
发布者
kangkang
2019年7月30日下午,新闵所公司法律事务部在本所7楼会议室开展本年度第六次业务培训,本次培训主题为《异议股东退股权相关法律问题解析》,主讲人为顾亮亮律师。在此次讲座中,新闵所二十余位律师及律师助理一同参与本次讲座并针对讲座内容进行热烈讨论。
在现代公司资本多数决的原则下,占据控股地位的股东往往可以通过公司决策程序将自身意见上升为公司意志,然而这些决策可能会侵害小股东的利益,但基于资本多数决的情形下小股东无法阻止这类决策。于是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的设立,就可以使小股东取得一种司法上的救济。
本次讲座中,主讲人顾亮亮律师结合实务案例对异议股东退股权的概念、法律规定、股东救济体系和相关理论基础、实务案例、退股条件和实务中规避条件成就的相关法律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和判例分析并与大家分享了自身办案的经验。
讲座后,与会律师们就异议股东退股权及公司法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