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闵律师参加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创始会员代表预备会议

2019年7月4日下午,在市律协35楼报告厅召开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创始会员代表预备会议。上海市司法局律管处副处长忻峰,上海市高院民二庭副庭长俞巍,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代表江净主任,以及其他45家破产管理人机构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正东律师主持。

会议共分六项议程。第一项议程由刘正东律师向大家通报到自2019年4月以来三家发起人就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筹)筹备期间已完成的几项具体工作情况,以及之后有待完成的筹建事项。 第二项、第三项议程分别是向大家介绍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筹)《章程(草案)》的主要内容以及《会费管理办法(草案)》。第四项议程是请所有与会人员就《章程(草案)》和《会费的管理办法(草案)》进行集体讨论,发表修改意见或建议。在此阶段,新闵所主任江净律师建议在《章程(草案)》中加入“拯救机制”。其他与会代表也纷纷发言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最后,俞巍副庭长和忻峰副处长分别代表市高院和市司法局指导讲话。

整个会议持续了近2小时,在大家热烈的讨论中顺利结束。希望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能早日正式成立,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