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揭开了“扫黑除恶”的序幕。在扫黑除恶大背景下,律师从事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时,如何在提高辩护代理工作质量的同时,更好的防范自身执业风险也逐渐成为一个重要问题。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揭开了“扫黑除恶”的序幕。在扫黑除恶大背景下,律师从事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时,如何在提高辩护代理工作质量的同时,更好的防范自身执业风险也逐渐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2019年7月2日下午3点,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在全所组织开展了《关于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备案及风险防控的培训》。闵行区司法局律公科刘琳青科长应邀出席了本次培训会议。新闵所主任江净律师、执行主任沈贝律师、郭文华律师出席了本次培训会议。
会议上,刘琳青科长结合此次培训会议的主题发表讲话。刘科长重点指出,首先,在扫黑除恶大环境下,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一定要进行备案,确定的黑恶势力案件一定要备案,转化型涉黑恶势力案件在性质尚存疑的情况下,也应当作为重大案件进行上报,这同样也是对律师执业的一种保护。与此同时,对于敏感案件,律师应该注意提供法律服务的界限,因为即便是正规公司也有可能存在违法业务。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充分注意到自身风险,在提供高效法律服务的同时,应当更加注重依法执业。
本次会议共有四项议程。
首先,由本所主任江净律师就我所律师承办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提出指导性要求。江净律师指出黑恶势力犯罪目前作为全国性打击重点,具有一定的政治敏感性,律师从事辩护代理工作要提起足够的重视。作为律师要对自己严格要求,自身要对办案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风险保持较强的防范意识,真正做到既能尽力为被告人做好辩护工作又能防范执业风险,达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其次,由马宇薇律师具体讲解了区司法局对涉黑恶势力刑事案件备案流程及备案文件的具体要求。
之后,由刑事部部长郭慧律师针对上海市律师协会发布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形势政策调整与法律适用指引手册》核心条款进行了解读。重点对相关的法律、解释、纪要与意见进行了对比并针对新增内容提示在座律师接案时要提高敏锐性,对是否可能为涉黑恶势力案件进行判断,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应对措施。
最后,郭慧律师重点就办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防控进行了分析。一方面,郭慧律师提出不仅刑事律师可能在办案过程中遇到风险,非刑事律师在民商事法律服务中也要注意提高警惕,在服务一些重点行业企业时,应当更加注意执业风险防范。另一方面,郭律师将刑事案件的办案过程划分为六个阶段,结合具体的事例,针对每个阶段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示,并提请在座律师的注意。
本次培训历时2小时圆满落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乎国家长治久安、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的巩固,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既要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又要坚持依法办案,注意对自身风险的控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坚守住法律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