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4日下午2点,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仪式暨校内外导师座谈会”在上海政法学院法学楼B2-110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副院长王康教授主持,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关保英教授、法律学院院长侯怀霞教授等出席了会议。新闵所主任江净律师、合伙人郭慧律师有幸被聘为上海政法学院校外实践指导老师并受邀出席了本次会议。
上海政法学院是上海市属的一所以法学为主干学科,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政法类高等院校。拥有国家级培训基地(1个):“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研究基地(1个):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市级卓越人才培养基地(3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卓越新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上政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的“双导师制”是指,以校内导师为主,校外导师参与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专业实践、实践课程教学与学位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的一种研究生培养机制,需要校内外导师之间保持工作交流和协调配合。
校外导师的工作职责可简单概括为三个一:一次深入交流、一次校内活动、一次实习机会,为在校研究生提供更多的机会,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会议上,各与会校领导、院系领导与受邀参会的校外导师共同探讨了关于研究生校内校外联合培养的计划,探讨了如何让研究生在学习期间更好的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问题。郭慧律师表示,新闵所一直热衷于青年律师的培养,为许多青年律师提供了成长的平台,今后也愿意为研究生提供进行实践学习的途径,给研究生同学们更多成长的机会。
此次校外导师聘任仪式暨校内外导师座谈会在双方友好和谐的氛围中圆满结束,期待新闵所与上海政法学院今后在“双导师制度”下共同协作,有更多的交流,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