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闵律师为闵行律师讲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探索与实践》

8月16日下午,闵行区司法局、区律工委在司法局联合举办“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践与探索”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社会责任促进委员会副主任江净主讲,为来自全区各律师事务所的近六十名律师代表进行授课培训。

讲座伊始,江净律师首先对2014年1月司法部出台的《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及2019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进行了解读,简要介绍了两个意见中对律师涉及公共法律服务的定义、范围以及具体工作等内容。

随后,江律师从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出发,详细介绍了新闵所20余年来探索与实践总结出的律师信访ADR的“五全机制”,即:以律师为主体,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为手段,为信访过程“全主体”提供专业的公共法律服务,形成信访矛盾预防与化解“全配套”保障机制,在信访工作“全流程”和源头治理“全方位”、标本兼治“全过程”中提供预防与化解信访矛盾的法律服务,达到“止新化旧”目标。

授课过程中,江律师以亲身案件为例,结合自身从事社会矛盾化解工作20余载的探索与实践,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向学员们讲授律师如何参与信访、参与调解、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引发了培训人员积极的思考与讨论。

授课结束后,培训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并将深入思考研究,系统消化吸收,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