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八项机制 提供优质服务

编者按:

2019年6月12日上午,市信访办在综合楼225会议室召开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推进会,总结一年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取得成效和经验,推动我市法治信访更高质量发展。市信访办主任王剑华、副主任上官剑,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巡视员张祎、市司法局信访办主任曹家侃,市信访办复查复核处处长吴志中、督查处处长江海鲲、接访处调研员肖斌,市律协副会长杨波律师、市律协社会责任促进委员会主任毛惠刚律师、市律协业务部马殷华,新闵所主任江净律师、新闵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薛丽蓉律师、律师陆俐莎等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市信访办副主任上官剑主持。本文是新闵所江净主任在会上交流发言稿。

建立八项机制  提供优质服务

作者:江净

2018年5月,新闵所荣幸地被聘为市信访办法律顾问,并受市信访办委托,全面参与复查复核工作,同时,也参与了窗口接待、实地督查等其他日常工作。为此,新闵所由主任江净律师、副主任薛丽蓉律师牵头,专门成立了市信访办法律服务团队,并建立和完善了八项工作机制,确保为市信访办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党建引领机制

新闵所在党建引领下建立了党建工作与信访业务开拓、与律师队伍建设、与律师践行社会责任相融合的“三融合”机制,并在社会治理中聚焦信访矛盾化解,组织律师“三进驻”,即进驻信访窗口,进驻基层社区,进驻两拆(拆迁、拆违)基地,从信访内流程发展到外流程,从从矛盾化解到源头治理到标本兼治,全面参与信访矛盾 “止新化旧”的理论研究与探索,实践归纳与总结,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律师信访ADR(即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五全机制”,为新闵所律师团队参与市信访办的工作奠定了深厚基础。

新闵所与市信访办建立合作关系后,新闵所党支部和市信访办复查复核出党支部联合开展了两次以“进博先锋,党员行动”为主题的支部共建党日活动,2018年8月邀请了上海市高院民三庭庭长刘军华法官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讲座,10月邀请了市委办公厅法规处莫欣处长开展了党内法规的发展和实践讲座,加强了支部之间的联系,促进双方共同提升、共同发展。

专业培

训机制

新闵所发挥核心竞争力,建立了律师“二培养”机制,即将骨干律师培养成党员,将党员律师培养成骨干律师,通过学习、培训、研究、交流引导青年律师走专业化、品牌化道路,建立了一支有业务能力、愿意积极参与预防和化解各类信访矛盾、承担社会责任的优秀律师团队,为市信访办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新闵所建立的市信访办法律服务团队共配备28名律师及助理,其中律师24名(包括高级合伙人2名,普通合伙人6名),律师助理4名,建立了领导决策组、现场值班组和日常工作组,全方位确保律师团工作的有序进行。

例如,大部分时间驻点在市信访办的陆俐莎律师,尽管律师从业年限只有3年半,但她从助理开始以信访法律服务为专业已经有5年时间,从事信访法律服务时间将近1万小时,已经成为一名专业信访法律服务律师。彭渡村505户动拆迁信访积案法律意见书她是执笔者之一,该案化解方案已成功实施,成为闵行区社会治理、化解积案的经典案例,同时,该案法律意见书荣获市律协学术大赛的三等奖。去年,承接市信访办任务后,她的压力激增,一方面精心设计了团队工作协调方案,另一方面参与设计了复核法律意见书与复核(复查)分析表的模板,是团队中的骨干律师之一。现在,她也成为新闵所党支部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区委重点发展对象。

专业模板机制

正式参与市信访办复查复核工作后,新闵所律师团队统一标准制作了法律文书模板,包括法律意见书、复核(复查)分析表模板,确保法律文书的规范。其中,法律意见书内容包括信访与答复情况核查、律师核查情况、律师核查意见三个部分,通过审核信访事项材料,对信访案件的事实进行核查、分析、评估,明确责任单位和相应的法律责任,提出信访人诉求是否合理合法法律意见,最终提出复查复核答复建议。案件办理结束后,律师将针对每一案件制作复核(复查)分析表,对信访诉求类型、处理方式、答复建议等各项数据进行统计,并定期进行大数据汇总分析,在此分析的基础上,对信访部门的工作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

形成例会机制

2018年5月起,律师团坚持每周五下午召开工作会议,对团队成员进行培训,同时汇报近期案件办理情况,对于疑难案件组织进行集体讨论,形成共识,确保办案思路的准确性。今年四月,本所律师承办了一个复核案件,信访人反映其原是某某路11室、12室公有住房的承租人,11室和12室共用一个煤卫设施和阳台。房屋成套改造后,信访人于2000年购买了该处两室房屋,相关部门发给其一本产证,但交易中心登记为2套房屋,影响其出售,故信访人要求将该房屋合并为一套,但区房管局信访答复认为应按照2套分开出售,复查机关维持原答复。接到案件后,承办律师在例会上提出进行讨论,经集体讨论认为,根据《公有住房改造成套后出售方案实施细则》的规定,非成套的旧住宅无法出售,只有经改造成为独立成套住房后才能够出售,律师认为,11-12室经过改造独立成套后,应视为一套独立住房。因此,律师认为信访人的诉求合理合法,通过出具法律意见书,向复查复核处提出建议协调化解该矛盾。本矛盾在复查复核处的牵头下,责任单位目前已经同意将该房屋合并为一套进行登记。

除此之外,还有某信访人动迁安置的公有租赁房被收回的信访案、某信访人有公有租赁调配单没办租赁卡动迁案等案件,都是在经过律师团队内部集体讨论后,并在复查复核处领导的支持下,推动了矛盾的化解。

质量控制机制

为了保证办案质量,律师团形成了案件三级办理审核流程,每件案件指派一名协办律师撰写法律意见书初稿,然后由小组负责律师修改,最后由律师团长江净律师审阅确认后提交,层层把关,及时纠错,确保文书质量。

相互沟通机制

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律师认为材料需要进一步补充的案件,律师会在接到案件的两天之内制作补充材料清单,与各委办局区沟通要求补充,以便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做到“案情事明”。对于情况特别复杂或律师认为有必要沟通和协调化解的案件,律师及时与复核复查处进行沟通讨论,推动案件的办理和矛盾的化解。

理论学习机制

为了提高整个信访服务律师团队的业务水平,新闵所内部建立了长效的理论学习机制。开展业务前,市信访办复查复核处专门指派了业务专家来新闵所就“复查复核工作实务”这一主题展开培训,对新闵所律师团队进行业务指导。

在参与信访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发现,除了专业培训外,我们必须结合实际,进行专业专题理论研究,例如,什么是分类处理,分类处理的标志是什么?怎么判断信访受理、分类处理和不予处理?2018年,律师团组织20名律师与助理进行理论研究与探索,对三十七家中央部委制作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逐一进行了解读与研究,共召开了25次研讨会,将分类处理作为课题进行实证分析与理论研究,每一个分类处理清单都制成了PPT,在研讨会进行演讲并进行研讨,然后撰写解读论文并汇编。在研讨过程中,遇到理论问题及时请教复查复核处老师与专家。2018年9月,国家信访局研究室主任牟海松和研究室调研处处长马永辉至新闵所调研时,对上述汇编给予了高度评价。

除此之外,新闵所举办了《信访改革与信访法律服务》、《信访法律法规重要条款的解读》、《信访业务工作流程介绍》、《信访相关法律文书的撰写》、《青年律师如何撰写信访事项核查法律意见书》、《物业管理信访事项的三种处理方式》等多次信访法律服务主题讲座,对市信访办律师团队以及所内其他律师进行了信访法律服务的专业培训。

分配激励机制

为了激发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新闵所专门为信访律师团队建立了分配激励机制和精神激励机制,事务所专门拿出一块经费来支持信访法律服务团队的分配,以按劳分配为主,提高律师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同时,在评优上优先,形成精神激励机制。在新闵所2018年年会上,社会矛盾化解专业事务部荣获年度专业事务部建设特别奖,负责举办信访业务培训讲座的陆俐莎律师、曹嘉莹律师、蒋艳律师也荣获了年度业务培训奉献奖,对于撰写相关论文的律师,事务所也以每篇500元的方式予以鼓励。

一年来,市信访办移交新闵所参与核查的复核复核案件一共264件,新闵所共出具复查复核核查法律意见书245件,通过对案件进行全面核查、分析、评估,对信访人诉求的合理合法性进行评估,并提出复查复核答复建议,为市信访办的复查复核工作提供参考。除了复查复核工作之外,新闵所还参与了市信访办的信访接待、实地调研和信访督查工作,为市信访办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对部分合同、工作规则、工作方案等提出修改意见,为市信访办的日常工作提供参考。

2019年,新闵所将在8项工作机制保障下,继续积极参与市信访办复查复核、督查、调研、矛盾化解、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等日常工作,为市信访办的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同时,新闵所将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总结,制作典型案例分析合集,并草拟《上海律师参与办理本市信访案件操作指引》,为上海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