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0日下午,新闵所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在本所7楼会议室举办了新闵所2019年第三次业务培训讲座。本次讲座由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马嫄媛律师主讲,新闵所主任江净律师、执行主任郭文华律师、副主任薛丽蓉律师以及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事务部部长管文琦律师、副部长程辉律师等二十余位律师及助理参加了本次培训讲座。
随着上海市经济快速发展,居民对社区生活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而许多小区业主委员会运作不规范、专项维修资金续筹和使用难、公共收益使用账目不透明等问题日益凸显,为解决这些问题,并使旧版物业管理规定中不明确的操作更加细化,今年3月1日起上海市正式实施新版《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本次讲座中马嫄媛律师从新规中选取了50%公共收益补充维修资金、居民区党组织为核心、“双多数”原则投票权、维修资金的“补建与再次筹集”、非居住物业的参照适用、垃圾分类等六个重大修订之处进行了剖析与讲解,和与会律师们一起探讨和分享。马律师首先对这六个问题做了简要介绍,接下来结合自身为本市多个住宅小区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实务经验及案例,对以上六个问题进行了一一剖析与讲解。在讲解的同时,马律师还从新规制定者的初衷与实践者的困境等多角度探讨了新规实施中可能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在讲座过程中,江净主任指出,新规实施后,律师不仅要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宣讲新增的法律知识点,还应在法律的框架内融进日常管理思路,这样才能为社区的管理者们提供贴合实际的法律服务。对住宅物业领域有着丰富实务经验的管文琦部长也在讲座中贡献了不少亲身经历的案例,让大家对这一领域的法律纠纷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也激发了与会者们更多的思考。
物业涉及千家万户,与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会上律师及助理们都兴致勃勃地对本次讲座选取的内容展开热烈地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通过这次对住宅物业管理新规的学习和研讨,大家不论从理论角度还是实践层面都加深了对新规的理解和认识,这给予了各位律师今后开展相关法律工作以积极切实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