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安博士参加第四届两岸青年法律交流研修班

新闵所林家安博士以“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台籍顾问”之名义,受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之邀请,于2019年5月20日起至24日前往安徽合肥参加第四届两岸青年法律交流研修班。本次活动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安徽省法学会承办。研修班成员共25人与受访单位针对诸多议题经由热烈讨论产生积极回响,获得极为丰硕的交流成果。

主要议题一:主题报告“法治建设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徽实践”

包拯法治理念:立法方面是“公私利济、于国有利、余民无害”,执法方面是“法令者人主之大柄,而国家治乱安危之所系焉,不可不慎”;“法令即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 “以法律提衡天下”;并改革诉讼程序,依旧制,凡诉讼不得径造庭下。包拯开府治事,宣布取消中间环节,百姓可以直接登堂递交诉状,当面陈述曲直,吏不敢欺。

史尚宽(1898—1970),安徽省枞阳县史家湾人,是我国独立完成“民法全书”的第一人。主要贡献在于著作均是以西方法学知识体系为基础的部门法研究,研究涉及民法、劳动法、行政法、土地法和信托法等各方面。

安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于1983年6月28日,“歙县律师事务所”批准设立,同年8月1日挂牌办公。截至2018年底,安徽全省共有828家律师事务所,共有律师12458人。其中,专职律师9485人、兼职律师430人、法律援助律师184人、公职律师2022人、公司律师337人。县域执业律师人数为3143人,占全省执业律师人数比例为25.2%。律师中有博士240人,硕士2151人。女律师3210人,占律师总数的四分之一。

“法治如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促进法学发展和良法形成;2.规范限制立法、执法和司法等国家权力,确保国家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3.为私人财产权、人身权等提供保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4.协调改革、发展与稳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皖台经济文化积极合作交流,截至2018年8月底,安徽省累计批准台资项目1811个,实际利用台资超过112亿美元,台湾保持安徽省第二大境外投资来源地。未来将继续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促进国家和平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主要议题二:参访省司法厅并就“法律服务业的开放和律师队伍的管理”进行专题座谈

大陆对台籍律师的执业范围,已于2017年11月1日起将台籍律师执业范围扩大至5大类237项,新增涉台合约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诉讼。此次放宽的范围,即在2008年已开放的涉台婚姻、继承诉讼业务基础上,新增涉台合约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诉讼以及与上述案件相关的适用特殊程序案件。开放措施将为广大台湾法律界人士尤其是中青年法律从业者登陆就业、兴业提供更好的发展机遇,为保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交流过程中,中国法学会学术交流中心尹宝虎主任,特别在会场上点名询问我所林家安博士:“台湾人士如何备考通过大陆法律执业资格考试,以及你在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状况?”

林家安博士表示,就考试来说,其实备考方式都差异不大,首先选择一套自己读起来感觉流畅的教材,重复精读最终提炼出属于自己逻辑的材料,当你可以用自己的文字、表格或图形表达出相应的核心内容时,你就已经完全吸收这教材的重要成分了。我个人是以自修的方式来通过大陆法律执业资格考试的,但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有的人可能适合上辅导班,因人而异。

我才刚开始到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开展实习律师的学习工作,之前虽然曾经在厦门大学就读国际法法学博士,也曾经到上海旅游过,但对在台湾生活已逾40年的我来说,上海无疑的仍是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心中难免有所忐忑。

幸好,律所主任江律师及同事们对我这台籍实习人员,给予热情对待及友善互动。新闵律所有12个部门,分属不同的业务领域,另设有新闵调解事务所为本所一大特色,因此我相信日后在新闵所实习的日子里,一定能够学习到全方位的律师执业技能,为日后执行业务奠定良好的基础。

主要议题三:参访安徽省高院并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创新发展”进行专题座谈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9日在中央政法委层层筛选基础上,评出80个新时代政法战线全面深化改革的典型经验。安徽省法院的诉讼服务与诉调对接实践,作为全省两个典型经验成功入选,安徽省高院成为全省司法系统唯一的入选单位。

为完善立案登记制改革配套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的司法需求,安徽省法院通过“六大平台”、 “六化建设”,着力便民利民,取得显着成效。2018年3月,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要求推广安徽合肥“互联网+诉讼服务”经验和诉调对接的安徽“马鞍山经验”。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演示如何透过网络在线申请调解,申请后甚至可以通过视讯来进行调解程序,调解成立后还可自动生成调解协议书并送院完成司法确认程序。调解的一切程序,都可通过手机或电脑在线完成,对人民群众可说是非常便利。

本所林家安博士于“诉调对接”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议题讨论中,向安徽省省高院法官询问:“我所在的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另设有上海市新闵调解事务所。请问在安徽省目前是否有律师事务所在律所内另外成立调解事务所,来服务人民群众及多元化解决纠纷?”安徽省省高院汪庭长回答:“安徽省目前尚无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成立调解事务所,你所的做法可以作为安徽省律所未来对于律师参与纠纷多元化解决的实践作法之一,很值得借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