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处理和诉访分离 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途径维权

2019年5月10日,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江净主任收到一封特别的来信,该信是一位73岁农妇寄来的感谢信。

信中如此写道:“她(新闵所黄彩虹律师)的分析有理有据,她的解答让我充分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作为一名政府律师,真正做到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恪尽职守’。正因为有了她情真意切的专业帮助,我用了两个月不到的时间就得到了我半年都没法找回的知情权,并且清晰了自己在这次拆迁过程中的权益和应有份额。我只是一介农妇,没有太多的见地,识得的就是好坏。黄律师是好律师,黄律师来自新闵律师事务所,我感谢黄律师,感谢新闵律师事务所。感谢新闵律师事务所将黄律师这样的好律师派往信访办。

这名农妇是A镇某村农民石某,2016年6月,石某收到xx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告居民书》,得知自己唯一的住房即将被拆迁,当即就向动迁部门表示必须由自己来签署拆迁协议。

然而,2018年6月20日,在石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A镇政府征地动迁事务办公室与石某的女儿签订了《集体土地居住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因为石某的女儿与石某矛盾很深、关系僵硬,根本不曾告知石某安置协议的具体内容。石某随时面临着唯一住房被拆、居无定所的困境,对于自己未来将住在哪里,在本次动迁中自己将获得哪些拆迁利益等事宜一无所知。

鉴于前述情况,石某只好向动迁部门等相关部门要求提供其户的动迁补偿协议。然而石某的要求均被相关部门和单位拒绝。石某对此感到非常无助,担心自己的房子随时可能被拆,为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并得到自己应得的拆迁利益,其开始了信访维权之路。

幸运的是,在闵行区人民政府信访办的接待室,石某遇到了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黄彩虹律师。黄律师在接待过程中详细询问了整个案件,认真整理案件材料,梳理案件脉络,归纳本案的核心问题。

在区信访办复查科的组织下,多次与石某约谈,约谈过程中黄律师以耐心细致、高度严谨工作态度逐渐打开石某的心结,让石某对区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和黄律师建立了信任,愿意把自己所有的担心和顾虑向工作人员和律师全盘托出。在一番深入的交谈后,石某从原本深感无助渐渐感受到了一丝光明的曙光,当即就对区信访办和黄律师如此重视信访案件表示感谢,并同意按照黄律师的建议通过法定途径予以维权。

1.分类处理,引导政府信息公开

在该起信访案件中,由于石某首先面临的问题是无法获取该户的动迁补偿协议,黄律师建议其通过信息公开途径获取该协议,然而A镇政府却以该协议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不予公开。

2.诉访分离,引导诉讼维护权益

(1)黄律师得知后,告知石某其作为该户成员之一理应获取该份协议,不服A镇政府行为,其可提起行政诉讼。后石某在黄律师的悉心指导下,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A镇政府主动向石某提供其户的动迁补偿协议,石某也因达到诉讼目的而撤诉。

(2)现石某根据黄律师的引导,将继续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在动迁中的合法权益。

新闵所律师将不负政府及信访人的信任,继续一如前往严谨细致地处理每一起信访案件,认真做好分类处理、诉信分离引导工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出一份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