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闵律师主讲:从营商环境指标谈破产法业务的春天

12月27日下午,新闵所破产清算和企业保护事务部开展2018年度业务培训讲座收官之讲,主讲人为新闵所主任江净律师,主题为“从营商环境指标谈破产法业务的春天——兼谈:挖掘案件内在价值,提高各方收益途径”。

新闵所执行主任沈贝律师、郭文华律师,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刘福元律师,副主任张曦律师,破产清算和企业保护事务部部长张云鹍律师等出席,本所三十余名律师和助理参加了会议。

2018年公布的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考核排位提升了32位,而破产指标作为营商环境11大指标中的一大指标,这次考核却下降了5位。由此可知,提高破产指标必将成为各级政府和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尤其是样本点上海。

因此,如何用破产法处理疑难、复杂、综合的案件,如何通过律师工作挖掘案件的内在价值、提高律师服务的附加值,如何在共赢基础上提高各方收益,是值得律师关注的问题。

在此次讲座中,江净律师分享了其近年来承办的四起复杂且具有重大影响力案件——“三福公司破产案”、“正闵公司破产案”、“彭渡村拆迁补偿积案化解案”以及“某房地产转让案”,从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破产管理人能力角度出发,通过详细介绍四个案件的历史背景、现实困境以及最终方案的论证、调整和出台过程,与大家进行了深度交流和讨论。其中,新闵所承办的”三福公司破产重整案”是上海高院向世界银行汇报的二个成功破产重整案之一。

江净律师指出,随着我国对营商环境越来越重视,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和实现市场导向的管理人制度改革,对进一步优化法制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经济高质量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在具体破产案件中,律师要努力挖掘案件内在价值,积极探索解决企业重整、破产涉税等方面的难题,为无营业价值和清偿能力的僵死企业通过破产清算得到市场出清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也要最大程度释放破产重整的制度价值,帮助有挽救价值的困境企业成功实现破产重整,在共赢基础上提高各方收益,真正实现市场化导向、差异化处置的民营企业破产路线。

本次讲座持续近三个小时,在热烈的气氛下圆满落幕。江净律师围绕破产法实践中的若干理论与实务问题,分别就四个案件进行了精彩生动的案例分享,对提供破产案件法律服务具有重要实务指导意义,同时也为律师们如何挖掘普通案件内在价值提供了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