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江净律师受邀前往上海市司法局,在司法行政系统信访干部培训班中为来自各区司法局分管信访工作领导、办公室主任及具体从事信访工作人员等近60名干部学员进行了授课培训,培训课题为《信访分类处理与矛盾化解》。
课程伊始,江律师将目前信访改革的主要方向归纳为三点——诉访分离、分类处理、分级分责,随后江律师对信访分类处理的法律依据进行了解析。针对信访分类处理的具体要求这一重点模块,江律师详细介绍了行政机关对信访诉求的甄别以及处理方式,并展示了《信访转办单》、《分类处理告知书》、《答复意见书》等信访文书模板,使干部学员们对信访分类处理的具体操作流程更为清晰明了。授课过程中,江律师结合实际案例,对信访事项与行政行为的区分进行了讲解,同时明确了信访事项受理范围以及行政机关如何做出答复等事项。
就如何发挥律师作用化解信访矛盾这一问题,江律师提出了律师信访ADR的“五全机制:
①“全主体”,指律师信访ADR的服务对象包括信访人、信访部门、信访相对方及责任单位等;
②“全流程”,指律师从信访接待、初信答复、信访复查、信访复核到案件化解全程参与信访工作;
③“全方位”,指律师信访ADR的服务内容包括信访工作、突发事件、社会治理、重大工程、行政行为、各类改制、各类改革及涉法涉诉等;
④“全过程”,指从源头治理社会矛盾,包括事前进行评估与预警、事中进行预防与化解、事后进行跟踪化解;
⑤“全配套”,指提供专业的服务保障,包括专业社会组织、专业律师队伍、专业服务模式、专业服务经费、专业服务规范、专业服务制度及专业研究平台。
此次培训,江律师将自身从事社会矛盾化解工作20余载的探索与实践从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分别讲授,引发了参训学员积极的思考和讨论。授课结束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将对照本地区本部门信访工作实际,深入研究思考,系统消化吸收,科学谋划思路,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效率,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去,推动司法行政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15Jun 2018
发布者
kangk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