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闵律师与闵行区信访干部深入探讨信访复查复核实务

4月19日上午,新闵所主任江净律师、副主任薛丽蓉律师带领新闵所13名主攻信访法律服务的律师和助理,赴闵行区信访办就信访复查复核业务的操作实务进行研讨。参加研讨会的有闵行区信访办复查科科长吴琼、陈冲、张思怡等优秀信访干部。

会上,吴琼科长结合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引用生动案例,从信访初访、复查与复核的工作流程,信访件的答复方式,信访改革和分类处理的具体要求,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注意事项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分享和交流。吴琼科长特别指出,信访分类处理是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2017年国信局下发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2018年市信访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的通知》,明确信访事项属于行政机关法定职权范围但应当通过相关法定程序处理的,应按照法定程序处理,不纳入信访程序,因此律师在参与信访工作时应当熟悉职能部门的职权范围及法律依据。
陈冲科长也具体讲述了信访答复意见书的文书格式规范并分享了其在复查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及经验。

新闵所主任江净律师提出,律师在参与信访复查复核工作时,应当保持中立的立场,审阅各方材料,理清信访案件的原始面貌,做到“案清事明”,即人员清、诉求清、责任清、工作清、方案清,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公正的判断及建议。薛丽蓉律师也结合了自身办案的经验,提出了关于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看法。

与会的律师与助理们在认真听讲后也提出了相关问题与疑惑,大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研讨会在大家热烈的讨论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