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参与研讨,优化残证办理细则

2018年3月13日,受上海市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邀请,新闵所江净律师、黄彩虹律师、蒋艳律师前往区残联会议室参与上海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研讨会,与区残联党委书记刘家才、区残联执行理事会袁家勤理事长、张乐海副理事长、何俊锋副理事长等区残联领导共同围绕上海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展开热烈探讨。

针对征求意见稿中“两地申请、两处受理”的申请及领证规定,考虑到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在申请与领取残疾人证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江净律师以“全市通办”的指导思想为前提,提出了预受理的理念,打破征求意见稿中对残证申请地的限制及多次申请的繁琐步骤,利用全市统一的信息交互平台,建立“一地申请(合并申请)、一地受理(内部流转)”的申领体系,让残疾人群众在全市任何一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能够完成残疾人证的所有申请事项,从而减少奔波,实现便民利民的目的。这一想法不仅将残疾人证的办理流程进一步明晰化,大大简化了残疾人办证的手续,也明确了各部门的法律责任划分,得到了领导的理解与支持。
此前,黄彩虹律师应邀参与了2018年3月6日由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就该细则征 求意见稿组织的调研座谈,江净律师、黄彩虹律师应邀参与了2018年3月8日由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的讨论会,均提出了诸多设想与修改意见。新闵所律师还将根据残联需求继续参与该细则的优化进程,力争从立法上维护本市残疾人群体在申请与领取残疾人证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为上海市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提供全面、主动、优质的法律服务。